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2019年09月03日 09时

一、督导组织主要工作职责

1)每学期第二周开始,在全院范围内随机听课,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及时向被听课教师提出改进意见;推荐课堂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以备学院组织观摩教学,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2)负责对实践教学环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指导;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中期和毕业答辩阶段,深入各专业,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程,检查工作质量。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向学院提出书面汇报材料。

   3)按学校各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定期督查各教学环节运行情况。

   4)随机检查教学秩序。

   5)参与每学期的教学检查。工作任务届时由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安排。

   6)检查考试工作。期末集中考试阶段,到各考场巡视,重点检查监考教师执行监考任务情况。

   7)协助学院开展教学评估的自评工作。

   8)定期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了解广大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各学院反馈信息和提出指导性建议每学期向学院书面汇报一次督导工作并提出教学改革意见和建议。

   9)向教学办公室推荐优秀教学质量的教师;指导并帮助青年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10)定期召开碰头会,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反馈信息,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并形成总结报告交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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